本文是学习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相结合,并具备路径导航
功能的其他车载电子产品可参照采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
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过程稳定性检验)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T 5080.1—2012 可靠性试验 第1部分:试验条件和统计检验原理
GB/T 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
验方案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总则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566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 8567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T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5842—1995 移动通信设备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
方法
GB/T 19951—2005 道路车辆 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GB 20263—2006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GB/T 20267—2006 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范
GB/T 21437.2—2008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
GB/T 19392—2013
传导
GB/T 21437.3—2012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3部分: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
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
GB/T 28441—2012 车载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规范
GB/T 28442—2012 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分类与编码
GB/T 28443—2012 导航电子地图图形符号
SJ/Z 3216—1989 电子产品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 in-vehicle satellite navigation
equipment
以卫星定位为基础,结合其他定位手段获得车辆位置数据,并与导航地图数据库相匹配,实时获得
车辆位置数据并进行引导的设备。
3.2
导航地图数据库 map database for navigation
按特定格式存储,并与导航信息有关的数字地图信息数据库。与地图有关的信息通常包括地理编
码数据、路径规划数据、背景数据和参考数据等。
3.3
定位模块 positioning module
根据卫星定位信息并可融合其他传感器的输出信息,确定车辆位置的功能模块。
3.4
地图匹配 map matching
把从定位模块获取到的位置(轨迹)与导航地图数据库所提供的地图信息进行匹配来确定车辆在地
图上位置的一种技术。
3.5
路径规划 route planning
利用导航地图数据库所提供的道路网等信息帮助驾驶者规划路径的过程。
3.6
路径引导 route guidance
引导驾驶者沿着已规划路径行驶的过程。
3.7
定位精度 positioning accuracy
设备经地图匹配所确定的车辆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偏差(2DRMS 量度)。
3.8
启动时间 start-up time
设备从加电开始到输出首个满足定位精度要求的位置数据的时间。
3.9
节点 node
道路的交叉点,或区分一条道路中属性不同部分的点。
GB/T 19392—2013
3.10
路段 segment
两个节点之间的道路。
3.11
道路网 road network
由节点和路段构成的道路网络。
3.12
背景地物 cartographic background
在地图中反映位置关系的建筑群、铁路、水系、绿地、边界线等。
3.13
注记 cartographic text
作为地图要素显示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街道名称、国道和省道的标号,以及著名地点或地物的名
称等类型的文本。
3.14
北向上 north up
一般的地图显示方式,即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方式显示地图。
3.15
车头向上 head up
一种特殊的地图显示方式,该方式要求地图要随着车辆的车头方向而旋转,使地图上车辆图标的显
示方向始终保持向上。
3.16
兴趣点 point of interest;POI
关注点
一个能描述特定地址的出入口位置,以作为设备导航的目标。
3.17
机动引导 maneuver guidance
在路径引导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提供的引导:
a)
在路径中遇到交叉路口时,不是直行通过路口,或者需要驶入与当前道路等级不同的道路;
b) 在路径中遇到环岛。
3.18
黑盒测试 black box test
为功能测试,该方法将设备看作一个黑盒,并不考虑设备内部的逻辑结构和内部特性,只根据规定
的需求、功能来设计测试用例,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符合规格说明的要求。
3.19
实时交通信息 real-time traffic information
表征道路交通实时运行状况的信息,包括道路拥堵状况、交通事件等。
3.20
动态导航功能 dynamic navigation
接收和分析实时交通信息,在导航过程中能够自动规避交通拥堵路段和封闭路段的导航功能。
3.21
车载卫星动态导航设备 in-vehicle satellite dynamic
navigation equipment
具备动态导航功能的车载卫星导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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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设备组成应至少包括下列装置或设备单元:
a) 计算控制单元;
b) 导航定位装置,包括卫星定位接收机,惯性导航装置;
c) 数据存储介质,包括导航地图数据库存储介质和用户数据存储介质;
d)
人机接口装置,包括显示装置,语音输出装置和用于信息输入及操作控制的装置;
e)
外部接口,包括数据通信接口或汽车信号接口,如:速度脉冲信号、手刹信号、车灯信号和倒车
信号等。
注:数据通信接口可内置。
4.1.1.2
车载卫星动态导航设备至少还应包括实时交通信息的接收装置。
4.1.2.1 应至少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a) 在行程时间里实时确定车辆当前位置,并进行地图匹配的功能;
b)
提供地图显示功能的设备,具有将车辆当前位置和行驶方向显示在地图上的功能;
c) 目标检索功能;
d) 路径规划功能;
e) 对驾驶者进行实时路径引导的功能。
4.1.2.2
车载卫星动态导航设备还应具有对实时交通信息的接收、解析和处理功能。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件开发符合 GB/T 8566 规定;
b) 软件文档编制符合 GB/T 8567 规定;
c) 软件质量保证符合 GB/T 12504 规定。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显示内容应至少包括道路特征、车辆位置、行驶方向,并准确、易懂、醒目;
b)
界面文字显示应基于文本顺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界面颜色应清晰、易辨;
c) 显示器应配有调光功能,允许调节屏幕亮度;
d) 应具备日间显示模式和夜间显示模式。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引导信息应配有相应的语音提示;
b) 语音输出语句应短小、清晰、频度适当;
c) 应提供语音输出开关及音量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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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的导航地图符合GB/T 20267—2006 规定;
b) 图形、符号符合GB/T 28443—2012 规定;
c) 数据分类与编码符合GB/T 28442—2012 规定;
d) 数据质量符合GB/T 28441—2012规定;
e) 安全处理符合GB 20263—2006 规定。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操作应简单灵敏,符合正常使用习惯;
b) 误操作应不引起设备的功能异常及设备损坏;
c) 控制应灵敏便于正常调节;
d) 常用的操作应易完成。
表面应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锈蚀、霉斑、灌注物溢出等缺陷;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或脱落;
文字符号及标志应清楚、美观。
外形尺寸、质量及安装方法由产品标准规定,但设备的安装不应影响驾驶者安全驾驶。
4.2.1.1 定位精度
卫星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应小于15 m(2DRMS
量度),车辆在地图上显示或语音提示的位置与车
辆实际位置应一致,且错误概率应小于5%。
4.2.1.2 位置更新率
应至少能每1 s 产生、显示、输出一次新的车辆位置。
4.2.1.3 启动时间
设备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启动时间不应超过2 min。
4.2.1.4 效 率
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路径规划时间:从开始路径规划到开始路径引导的时间不大于20 s;
b)
目标检索时间:在目标检索过程中,设备对用户每次操作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 s;
c) 地图缩放,地图移动时间不大于3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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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 车辆定位及地图匹配功能
应具有下列车辆定位及地图匹配功能:
a)
应具有推算导航功能,使车辆在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信号受到遮挡的情况下仍能导航;
b)
为其他功能提供与地图匹配后的车辆位置,并能提供车辆所在道路、位置等状态信息。
4.2.2.2 地图显示功能
提供地图显示功能的设备,应能直观地提供车辆的位置、前方道路或路径情况及目的地的相对方
位。应具有下列功能:
a) 基本显示内容
道路网、背景地物、注记、兴趣点图标和能够表示车头方向的车辆位置图标。
b) 地图缩放
应提供在地图区域内的任意位置放大及缩小地图的功能。地图缩放的最大比例为每像素表示
1m~2m, 最小比例为每像素表示8 km~10 km,或者能够显示整个地图区域。
c) 地图旋转
应提供北向上和车头向上两种地图显示方式。其中采用车头向上显示方式时,应提供在地图
区域内的任意位置旋转地图的功能。地图旋转与车头方向的角度差应在±6°范围内。
d) 地图漫游
应提供位置滚动和平滑滚动两种地图漫游功能。
e) 注记显示
——应避免注记的重叠显示;
——在地图旋转时,注记文本基于水平显示的旋转角度应在±90°范围内。
f) 兴趣点图标显示
— 应避免兴趣点图标重叠显示;
——兴趣点图标的大小不应随地图的缩放而缩放,兴趣点图标的方向不应随地图的旋转而
旋转。
g) 路径显示
在路径引导过程中显示地图时,应将路径突出显示,使驾驶员易于分辨路径的走向。
4.2.2.3 目标检索功能
应提供下列目标检索功能:
a) 地址检索功能;
b) 兴趣点名称检索功能;
c) 兴趣点分类检索功能;
d) 周边检索功能。
4.2.2.4 路径规划功能
应具有下列路径规划功能:
a) 能够在起始点和目的地之间计算出一条合法的、代价最小的路径;
b) 至少能提供最快路径和最短路径两种计算方法;
c) 在车辆偏离规划路径时,能自动地重新规划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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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车载卫星动态导航设备在规划路径时,能自动规避实时交通信息提供的拥堵路段和封闭路段;
e)
车载卫星动态导航设备在路径引导过程中接收到影响当前路径的实时交通信息时,能适时地
自动重新规划路径,规避规划路径上新出现的拥堵路段和封闭路段。
4.2.2.5 路径引导功能
当车辆沿规划路径行驶时,应根据车辆在路径上的位置,提供引导信息和提示信息:
a) 一般引导信息
在整个路径引导过程中,应提供下列信息:
——沿路径行驶,从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
——沿路径行驶,估计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或估计的行驶时间;
—— 目的地相对当前位置的方位;
— 沿路径行驶,从当前位置到前方下一个机动引导位置的距离。
b) 机动引导信息
应在机动引导过程中,应提供下列信息:
——在路径中遇到交叉路口时,如果不是直行通过路口,或者需要驶入与当前道路等级不同的
道路,应提供在该交叉路口的转弯方向(左转、右转、调头)、转弯角度或急或缓等信息;
-—在路径中遇到环岛时,应提供在环岛上第几个路口驶离环岛的信息。
c) 提示信息
应在下列情况下提供提示信息:
——驶入或驶出高速公路;
——接近目的地。
d) 提供机动引导信息和提示信息的时机
应在机动及提示位置之前提供相应的信息。在普通道路或街道上至少应提前300
m, 而在高 速公路上则至少应提前1000 m;
如果两个连续的机动或提示位置的距离在普通道路上小于 100
m,或在高速公路上小于300 m,
在为前一个机动或提示位置提供引导信息的同时,应说明
下一个机动或提示非常接近。
e) 路径引导的方式
应具有下列路径引导方式:
4.2.2.5 d
所描述的情况时,应通过多
次播放准确、简洁的语音来提供引导信息;
—
机动引导画面:显示机动路口示意图,提供机动引导信息和一般引导信息。应在出现
4.2.2.5 d
——地图引导画面:提供地图显示功能的设备应能够通过该画面显示地图并提供机动引导信
息和一般引导信息。该画面应能够和机动引导画面相互切换。
4.2.3.1 电源
由产品标准规定。
4.2.3.2 功耗
由产品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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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 汽车信号接口
至少应具有一个汽车信号接口,以接收速度脉冲、倒车、手刹及车灯等信号。
设备在温度为70℃时,应能正常工作。
设备应能承受85℃高温贮存试验。
设备在温度为-10℃时,应能正常工作。
设备应能承受-30 ℃低温贮存试验。
设备应能承受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3%、试验周期为48 h 的恒定湿热试验。
设备在表1的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表 1 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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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工作状态的设备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150 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11
ms、每个轴向为连续3
次的半正弦波冲击试验。
要求除应满足GB15842—1995 要求外,还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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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设备电源应有防止过电流、过电压、电源瞬变和偶然极性错误的保护装置;
b) 各设备接口插座处应有明显标记和防插错装置。
设备的使用不应妨碍安全驾驶。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电磁兼容性要求见表2。
表 2 电磁兼容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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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测试应在如下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25%~75%;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5.1.2
测试场地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周围无显著电磁信号干扰且环视高度角10°以上无障碍物的地方。
5.1.3 测试期间施加于设备的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100±5)%范围内。
5.1.4 除另有规定外,
一般利用空中实际的卫星信号进行测试。当利用卫星信号模拟发生器来作为标
准测试信号源时,其产生的信号应具有和卫星信号相同的特性。
5.1.5
所有测试设备应有足够的分辨率、准确度和稳定度,其性能应满足被测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其精度应优于被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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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所有测试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第4章中的要求,在本章中没有规定具体测试方法的可通过目测,图、文、物核对,操作演示或按产
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亦可借助放大倍数不超过10的放大镜进行。
用量具和衡器检查尺寸和质量,用评审法检验安装要求。
设备选用卫星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设备定位精度按以下方法
测试:
将设备安装在车辆上,让其正常工作,选取包含高架桥、隧道、平行路、丁字路、环岛、高速路出入口、
高速路匝道等典型路况的道路作为测试道路,其中每种典型路况不少于5个、总数不少于100个,测试
道路总里程不少于200 km。 使车辆以不低于20km/h
的速度在测试道路上行驶,记录车辆在典型路况
机动点的道路匹配结果,统计错误概率,其中出现匹配错误后,纠错时间小于10 s
的错误不作为错误进
行统计。
在设备以不小于20 km/h 的速度连续移动并保持定位的情况下,在5 min
内,用秒表测量连续获
取100组位置数据所需时间。
用秒表测量设备的启动时间。
试验程序如下:
a) 路径规划时间
任意选取从起点到终点距离在50 km~500km
范围内的路径,进行路径规划,用秒表测量从
开始路径规划到开始路径引导的时间,连续获取并记录100组不同的测量数据。
b) 目标检索时间
用秒表测量目标检索过程中设备对用户操作的响应时间,连续获取并记录100组测量数据。
应通过黑盒测试法按下列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GB/T 19392—2013
表 3 地图显示功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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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目标检索功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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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路径规划功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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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路径引导功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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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392—2013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5.3.7.1 数据通信接口
将设备数据通信接口按产品标准接入相应的通信设备,检查数据内容和格式。
5.3.7.2 汽车信号接口
将车辆信号按设备安装要求接入设备相应接口,检查设备相关引导、控制功能。
环境试验中的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见表7。
表 7 环境适应性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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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工作试验方法按GB/T2423.2 的规定进行。其中温度稳定时间为2
h,恢复时间为2 h,中间
检测项目按表7中序号1、2、3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3中各项目进行。
高温贮存试验方法按GB/T 2423.2 的规定进行。其中温度稳定时间为2
h,恢复时间为2 h,试验
时间为16 h,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7中各项目进行。
低温工作试验方法按 GB/T 2423.1 的规定进行。其中温度稳定时间为2
h,恢复时间为2 h,中间
检测项目按表7中序号1、2、3进行,恢复2 h
后,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3中各项目进行。
低温贮存试验方法按 GB/T2423.1 的规定进行。其中温度稳定时间为2
h,恢复时间为2 h,试验
GB/T 19392—2013
时间为16 h,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7中各项目进行。
湿热试验方法按 GB/T 2423.3 的规定进行。
在完成持续48 h
的试验后,受试样品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7中各项目进行。
振动试验方法按 GB/T 2423.10 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的中间检测项目按表3中序号1、2、3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7中各项目
进行。
冲击试验方法按 GB/T 2423.5 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在试验过程中应处于工作状态,受试样品的初始和最后检测项目按表7中各项目进行。
设备安全性要求如下:
a) 向设备输入一个极性相反的电源电压,持续5 min
后,更换保险丝后再接上正常电压,设备应 能正常工作;
b) 用目测法检查连接器上的标记和防插错装置;
c) 其他安全性要求的试验方法按GB 15842—1995 的规定进行。
用评审法检验。
设备的可靠性试验方案,根据生产批量的多少和生产方可能提供的试验条件,由生产方和使用方按
照下述试验方案协商确定:
a)
在设备定型时,应进行可靠性鉴定试验,以验证设备是否达到规定的可靠性要求。鉴定方案可
选用GB/T 5080.7—1986 中标准型定时截尾试验方案;
b) 在设备批量生产验收且不需要估计MTBF
的真值时,应以预定的判断风险率(α、β),对规定的 MTBF
值作合格与否的判决。方案可选用GB/T 5080.7—1986中序贯试验方案。
受试样本的数量要求如下:
a) 可靠性试验受试样本的数量应在有关合同中规定或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商定;
b) 最佳受试样本的数量推荐如表8所示。
GB/T 19392—2013
表 8 最佳样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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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判决准则按 GB/T 5080.1—2012中规定执行。
按 GB/T 18655—2010 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按GB18655—2010 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按GB/T 19951—2005 中第5章和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性能判据推荐采用附录B 中功能状态 B
类,即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能执行其预先设计
的所有功能;然而,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超出规定偏差。所有功能在移出直接暴露干扰之后自动恢复到正
常允许范围内。
按GB/T 17619—1998
中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性能判据推荐采用如下功能状态,即装置或系
统在施加骚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但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能自动恢复到正常操
作状态。
按GB/T 21437.2—2008 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性能判据推荐采用附录 A
中的功能状态 C
类,即装置或系统在施加骚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但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能自
动恢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按 GB/T 21437.3—2012
中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性能判据推荐采用如下功能状态,即装置或
系统在施加骚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但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能自动恢复到正常
操作状态。
包装检验如下:
a) 用目测法检查和核对包装箱内的物品和包装标志;
GB/T 19392—2013
b) 按 GB/T4857.5 的规定进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
检验包括: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
鉴定检验的目的是验证设备是否符合其规范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
b)
在设计有重大改进、重要的原材料和元器件及工艺有重大变化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易地生产时。
鉴定检验项目及顺序见表5。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方和生产方可协商剪裁检验项目或改变检验
顺序。
检验样品从鉴定批中随机抽出2套~4套进行。亦允许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采用不同的样品数量
进行,具体由产品标准规定。
当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鉴定检验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生产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
正措施后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
表 9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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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392—2013
表 9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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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的形成与提出应符合 GB/T 2828.1—2012 规定。
GB/T 19392—2013
按产品的质量特性及其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A 类、B 类、C 类不合格(见附录
A)。 当有一个或一
个以上不合格项目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可分为A 类、B 类、C
类不合格品。
检验项目及顺序见表5,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方和生产方可协商剪裁检验项目或改变检验顺序。
逐批检验其目的是为判断每个提交检查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根据检查对象,逐批检验分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6.3.5.1 全数检验
6.3.5.1.1 抽样方案
对生产方提交检验批的产品百分之百地进行检验。
6.3.5.1.2 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结果对全数检验作出如下判定:
a) 当发现A 类不合格项时,应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b) 当发现B 类、C
类不合格项小于或等于规定值,则判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不合格。具体数
值由产品标准规定。
6.3.5.1.3 样品处理
经全数检验合格的批中,对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生产方应负责修复并达到规定后,可作为合格品
交付。
6.3.5.2 抽样检验
6.3.5.2.1 抽样方案
从交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样本。除非另有规定,抽样方案按 GB/T
2828.1—2012 中规定的一
般检验水平Ⅱ,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其接收质量限(AQL) 规定为:
A 类不合格品:AQL 为0.65;
B 类不合格品:AQL 为6.5;
C 类不合格品:AQL 为15。
6.3.5.2.2 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结果,若发现的三类不合格品数均不大于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判检验合格,否则为不
合格。
6.3.5.3 重新检验
若抽样检验不合格,生产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
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批的抽样检验应按GB/T 2828.1—2012
中13.3转移规则进行处理。若重新检
验合格,仍判抽样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仍判该批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拒收。
GB/T 19392—2013
6.3.5.4 样品处理
经逐批检验合格的批中,对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生产方应负责修复并达到规定后,可作为合格品
交付。
周期检验是生产厂周期性地从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的检
验,以判断在规定周期内生产过程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周期检验:
a)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b) 产品主要设计、工艺及原材料、元器件发生重大更改的提交批;
c) 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6.3.6.1 抽样方案
除非另有规定,抽样方案按GB/T 2829—2002
判别水平Ⅲ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和判定数组见表10。
表10 不合格质量水平和判定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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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2 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的不合格品数,按抽样方案中的判定数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合格。若有一组不合格则应
暂停交货,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查。合格后,产品方可交货。
当周期检验不合格,对已生产的产品和已交付的产品由生产方采取纠正措施。
6.3.6.3 样品处理
经周期检验的样品不能作为正品出厂。
产品标志应符合GB/T 191和 GB/T 6388 的规定。
在产品上应有以下标志:商标、企业名称与地址、产品型号、生产日期。
除使用方另有规定外,在包装箱上应有如下标志: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件尺寸及质
量等。
a)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的规定;
GB/T 19392—2013
b) 装箱等级按 SJ/Z3216—1989 中的B 级要求进行;
c) 包装件应能承受GB/T 4857.5
的跌落试验,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或电性能指标不合格;
d)
除使用方另有规定外,包装箱内应备有: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产品经包装后,可采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但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雨淋、防震以及安全措施。
包装后的设备应在环境温度0℃~35℃,相对湿度80%以下,周围无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气体及强
磁场的库房中贮存。
若无其他规定,贮存期为1年,超过1年的产品应开箱检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流通领域。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5296.1 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有关信息:
a) 产品型号及组成;
b) 产品功能及操作;
c) 运输、装配和安装;
d) 保养、故障判断及修理;
e) 安全注意事项;
f) 其他。
GB/T 19392—2013
(规范性附录)
产品不合格分类
产品不合格分类见表 A.1。
表 A.1 产品不合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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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392—2013
表 A.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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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进一步学习